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设区市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5〕7号),经笔试和面试选拔,按照《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冀财会〔2024〕38号)要求,建立培养淘汰机制,结合我省预算安排情况,并与国家会计学院协商,确定河北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第五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70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