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
冀会协[2023]47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我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协会将在5月底举办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1.培训主题:行业监管热点难点。2.培训内容:思政课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与职业道德讲解、行业监管重点难点、财务舞弊识别与审计失败防范等。3.授课师资:党校、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中注协相关领域专家。二、培训...
各位河北会计考生,河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可通过河北会计小助手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平台”快捷入口或回复“继续教育”字样点击进入4.选择继续教育查询5.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默认证件号后六位)及验证码6.点击登录查询
广大会计人员及有关单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财会〔2023〕8号),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财会〔2023〕8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市进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