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衡水考区)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2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衡水考区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由衡水市统一安排参加考试,随机分配考点。各县(市)区报名点为报名审核和证书发放管理机构,不是考试地点。
(五)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六)外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详见河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服务”栏目《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外籍人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七)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免试仅针对专业学位,不包括学术学位),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衡水市财政局官网或者河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服务”栏目《关于做好免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科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报名流程
(一)我市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信息采集(之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在确保信息完整的情况下,无需二次采集)。填写职称信息时,请选择是否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并选择对应的报考级别。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调取信息采集数据自动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缴费报名成功。如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缴费。
(二)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 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 JPG 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四、考试科目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三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会计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四)2023年10月31日前,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五)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间另行公布。
(六)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详细报考信息及其他事项请详见河北省财政厅官网“计服务”栏目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全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会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七)衡水市考区考务咨询电话:0318——2166530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2.需要发票的考生,请在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及时致电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0318-21666530,开票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2日,过期不再受理开票业务,请需要发票的考生及时与我们联系。
衡水各县市区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衡水市会计专业
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