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会计提问: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参评范围有哪些?
河北财政厅回答:
2023年12月31日前经省财政厅批准在河北省设立的事务所(含外省市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均可参加2024年综合评价。全省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事务所自愿申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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